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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逐渐强大的国家需有强大的文化力量

   作者: Wpaengd   类别: 随笔记事

从百家讲坛那些国学讲师们的窜红作为一个起点,各级党政到平头老百姓都把“精神和文化”当成了核心词汇。

全球性的金融海啸虽然从经济上严重打击了美国的经济,但丝毫不妨碍那些出产自美国的USA文化已经从各种各样的好莱坞大片和包罗万象的美剧中一点一点的渗透进来,从物质生活到精神文化生活无处不彰显着文化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明智的执政者就应有着建立文化强国迫切与焦灼。经济难免随势起落,强力维稳更是有其限度,如果不能成为价值共同体,GDP共同体的凝聚力就会打上一个很大的折扣。作为大国的中国,倘若无法孕育出广泛认同的价值观,国族能否根基稳固,或将打上一个巨大问号。

问题在于,这样的价值观是什么?它从哪里来?文化强国从何强起?

翻检WiKi中对文化的定义实际上主要包含器物、制度和观念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语言、文字、习俗、思想、国力等,客观的说文化就是社会价值系统的总和;而制度不仅包涵构成国民基本生存空间的政治与经济体系,也指各类艺术得以创生于其中的组织与政策空间;价值观则关乎人心的终极皈依与认肯,是文化的灵魂,流注于政经制度、艺术门类、生活方式之中。

近代以来的文化人,大多有过文化自信逐渐毁灭的经历,深入骨髓的价值观焦虑已持续一百多年。三十多年狂飙式发展后,自我约束以安顿人心,打开熔铸古今中外文明于一炉的自由空间,已是政府不容拖延的责任。

想想,孔子当年述而不作,花费毕生精力,才从周文化里淬取出一个“仁”字,不想自寻死路的统治者不得不多多少少地践行仁政。由于程序与制度不足,这种“节之以礼,和之以乐”的境界虽难完全抵达,却毕竟逐渐成为华夏各族两千余年的普适价值。汉字唐诗宋词,东亚同风,与今天的英语何异;用瓷饮茶,流风所及,欧西亦曾效法。中国历史上分久必合,除了地理与市场脉络的内在一体,浸透于生活细节里的共同价值观,应是最重要的原因。

这种共同价值并非权力或精英从“帽子戏法”中变出来的,它植根于神州大地上诸民族的日常生活。传统价值也非只有一元,诸子百家后,有儒、释、道三家彼此激发,并存共长。从“西天”来的佛教,更是历经千年磨合,终与中华文化合为一体。只要有向善、求真与审美的精神,多元文化便有和而不同的深厚基础,才能渐渐生出“汪洋冲融,广大悉备”的大气象。

自清末民初对自由宪政的追求以来,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来自比佛教更西的西方的一套套价值,对中国传统文化持续冲击,轮番在中国争取主导地位。古今中外的价值需要竞争与融合,它们对国民影响力如何,最终要看人心的接受程度,要看其对国民自由心性的契合度,看是否能让中国生发出三千年大变局后符合正义原则的政与教。

《共产党宣言》倡言“解放”,倡导“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样的理想,使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初即在中国广为传播。中共借此建党,因之立国。回头看,但凡国民获益的时期,皆因坚持了这样的理想。“文革”这样的巨祸,则只能归于对这理想的背离。换言之,再美好的理想,也要落实在国民的生活方式上,才能继续保持其对人心的说服力。人心无法设计,无从安排,不能“立项打造”。人们相信什么,喜欢什么,归根结蒂是根据自己心性与才情的自由选择。

于是,新的价值体系要日渐成型,重申常识依然必要: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当是保障艺术家们的创作空间,保障思想者们的学术自由。人类知识与艺术的真正推进,如“决定”里所说,有赖于“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

就如刘慈欣所著的《诗云》中所讲的那样,任何一种文明的发展都将达到一个“纯能量”的极致。而只有文化才不灭,且无法被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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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知吾不知,吾知否?

   作者: Wpaengd   类别: 随笔记事

吾知吾知,吾知吾不知。吾知否?吾不知。吾不知否?吾不知。——@王某人如是说

“I know nothing except the fact of my ignorance.”这便是苏格拉底的名言,翻译过来就是“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就是最开始我说的“吾知吾不知”。也正是这样他的教学很大一部分是要求他的听众们去对各式各样普遍的理念和观念下定义,例如美,或者善,或者虔诚,只有通过逻辑上的辩论才能揭示出所有约定俗成的定义和普遍的概念都会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苏格拉底诘问教学法”。与他同时代的一些人认为,苏格拉底的这种技巧是虚伪的,并认为苏格拉底具有比他表现出的更多的智慧。尽管这样,苏格拉底的这种方式为人们在不加批判的接受正统学说的危险中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他通常指责那些声称对某些学科具有确凿知识的人,并运用逻辑辩论使他们哑口无言。主要就是通过苏格拉底的影响,哲学发展成为一门具有持续批判反思性质的现代学科。我们从苏格拉底得到的启示是,对于社会和个人来讲,最大的危险就是批判性思维的停滞。

苏格拉底生活的时代正逢他的出生地雅典经历巨大的政治变动,这座城市最终使苏格拉底成为其弊端的牺牲品而夺去了他的生命。我们对苏格拉底众多的了解大部分是来自于他的学生柏拉图的著作,因为苏格拉底自己是一位周游各地传播思想的哲学家,他全部依靠公开讨论和演说的方式去教导别人,而从不写关于他自己的哲学思想的著作。

不像他之前的希腊哲学家们那样,对比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沉思,苏格拉底更加关注现实问题,即我们应当怎样生活,以及对人们来说什么是善的生活。因此,他被认为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伦理学的开创者。更确切的说,他对道德事务的关注经常会使他陷入与雅典城长者的冲突之中,后者控告他用革命性和异端性的理论腐化富有阶层的青年。看起来,这些控诉主要的目的是试图使苏格拉底放弃他那具有颠覆性的公开演讲,并且要使雅典城的公民相信新政权在法律和社会秩序上更具约束力。借助带有内疚的恳求他也许可以避开这次审判,并且作为一个自由公民而度过余生。但是他用他那典型的方式为自己辩护,向起诉他的人做着长篇的演说,并且声称神派他到雅典就是要他完成实践和教授哲学的使命。当被问到被发现有罪,他认为他应当接受什么刑法时,苏格拉底建议说他可以接受仅仅15塔拉的罚金,以此来嘲笑法庭。这使法庭内感到震惊,于是以比先前投票他有罪更大得多的比例投票将他处以死刑(喝毒芹汁)。苏格拉底平淡轻易的答应遵从他的城市的法律,并且阻止他的家人和朋友前来观看他行刑。

当然上面的都是些题外话,知道与不知道之所以能出现四种排列,是因为人的意识的特殊性:人类拥有自我意识,人不但能思考,还意识到自己正在思考。

关于知道与不知道的这四种组合,最神秘的或许不是最后一个——不知道的不知道,而是“不知道自己知道”,对此苏格拉底解释过:我们天生就有知识,只不过需要老师启发一下,人才能回忆起来。有些事情是我们完全不知道的,以至于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我知道自己知道的是我确定地知道的事实、规则和法则。我们知道自己不知道的,是知识中的鸿沟,但它们是 我们知道其存在的鸿沟。如果我们提出正确的问题,我们就有可能填上这个鸿沟,最终使它变成知道的知道。不知道的不知道是最难把握的。由此会产生完全在意料 之外的事情。

这也就回到了那句 “I know nothing except the fact of my ignorance.” 我们可以理解为智慧的开端是知道我们知道的是多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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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精神

   作者: Wpaengd   类别: 随笔记事

在路边闲逛书摊,见摆着不少所谓的绅士时尚杂志,随便一翻,里边讲的尽是些穿衣吃饭之事,其中居然还有一本在封面发愿要培养中国当今的绅士生活方式。真是幽默,教人西装和领带该买什么牌子就等于培养出了绅士的生活方式?这种逻辑要是被真正的绅士听到,只会引来他们鄙夷的讪笑。

绅士们总是西装革履,这不假,但仅仅西装革履,只能算模特。绅士的外在仪表有固定的讲究,本文不谈,去书摊翻那些男性精英杂志就能模仿个八九分相似,但绅士的内在“配套设施”则需要具有一种精神,言谈举止都必须符合这个精神,以求表里如一。这种纯正的绅士范儿,从中国书摊的杂志上是学不来的。

通常,绅士阶级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那就是他们整日养尊处优、无所事事,活脱脱的二世祖。凡尔纳《环游地球80天》里边描写英国绅士斐利亚•福克,就会给人这样的印象。福克先生没有正式工作,也不从事金融投资,整天呆在伦敦的绅士俱乐部里看报纸喝茶,仿佛绅士的唯一标识就是闲暇。不过,凡尔纳本人就是一位令人敬佩的法国绅士,他当然不会如此解读绅士精神的真意。仔细读小说,你会发现福克虽然沉默寡言,但是举止优雅、待人正直,被周围的人视作道德楷模。因此,当他与人打赌说自己要在80天内环游地球时,对方仅凭借他令人景仰的绅士风度,就完全信任于他,而不会把他视为一个诈骗犯。

福克身上的绅士精神为何会有如此巨大的感召力?这是因为绅士的教条,全是建立在一套相互信任的道德共识上,一个被人称为绅士的人,一定是一个受过优等教育,且具有强烈信托责任感的现代公民。也许,你会说这只是小说里面的虚构人物,和现实的情况还是有所差距。其实不然,历史上的绅士精神,就承接自古代的骑士精神。而一名骑士的信条,就是要忠诚勇敢,更重要的,是有心怀他人的侠义心肠。

英国人爱德华•伯曼在他的《绅士生活》一书中为我们梳理了绅士精神的源流:古代的骑士为他们君主的利益在战场拼杀,忠心耿耿,但在战场之外,骑士的生活又充满浪漫,他们向淑女求爱,向恶徒拔剑,怀着一颗兼济天下的心,奔走四方。1413年,英国国王亨利五世颁布一则申报财产的规定,文中第一次用了“gentleman”(绅士)这个词,其所指,就是骑士家庭里的年轻男人们。自此,“绅士”也逐渐脱下骑士们那厚重的盔甲,成为一种独立的人格品质。

按照英国旧的贵族体系,骑士阶层排最在末端,准确的说,还算不上贵族。但在亨利八世时期,英皇与罗马教廷决裂,原本属于教会的修道院和土地被没收,于是,没有土地的骑士阶层和新兴的商业阶层纷纷购买这些土地,变得和旧时的贵族一样有了地产和身份。这个时候,他们名正言顺地开始叫自己“绅士”。这些由骑士变来的绅士,在维多利亚时期,控制了英国议会的下议院,为帝国的走向出谋献策。他们恪守的那套行为价值观,就被人称作“绅士精神”。

伯曼在书中描述说,绅士精神,通过伊顿、哈罗这样的英国公学得以延续,又乘着帝国海军的船队,传遍了世界。绅士们富有而具情调,生活通常会被他们装扮得很有品位。那些未开化的民族看到了,误以为这就是绅士生活的全部,因此拼命仿效,却始终画虎不成。这是因为他们只晓得羡慕绅士的锦衣玉食,却从没思考过绅士肩上所承担的责任。这些仪表堂堂男人们,并不一定是巨商富贾,但他们中的很多都在英国政府的海外部门或者商业机构任职,为了帝国的繁荣,满世界奔波,这就像从前的英国骑士们,为了君主的利益驰骋沙场一样。绅士们心知肚明,英皇就是个摆设,实际上在供养自己的,是英帝国的大众,因此,为了帝国子民的荣光,受过最好教育、最有能力的他们责无旁贷,冲在最前头。绅士精神最大行其道的时候,正是英国历史上最辉煌的维多利亚时代。

在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贵族崇尚猎狐运动,有钱的绅士们在闲暇时亦效仿之。但进入20世纪末,动物保护组织和人道团体强烈谴责血腥的猎狐,致使政府立法禁止了这项运动。有英国人感叹说,英国绅士的旧习俗将不保,绅士阶层已没落。实际上,数百年来,绅士的精神早就融入了英国中产阶级的血液之中,一项猎狐运动又怎会使它没落?然而,这种不着调的感叹放在我们国家则是再正常不过。我们缅怀前朝遗老,爱的是他们玩过的古玩字画,却没有看到这些旧时代绅士们身上的那种古朴、谦逊和责任感。我们时常哀叹贵族没落,却并不知道在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人人都是贵族。

看来,中国人爱说的“Ladies and 乡亲们”不是一句调侃,而是自况。改革开放三十年,一部分人一夜暴富,遍地英雄下夕烟,冒出了n多土老财。这致使“乡亲们”太多,而真正的gentleman凤毛麟角,真是出人间悲剧。过去,绅士精神约等于不让提倡的封建主义和修正主义,但现在我们终于明白,它说穿了其实是一种对社会的责任感。要成为一名绅士,先得成为一位公民,只有具有了公民的责任感,我们才不会把买没买dunhill牌的西装拿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是绅士。抛弃时尚杂志里的dunhill吧,绅士拿钱是买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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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从何来

   作者: Wpaengd   类别: 随笔记事

妹妹又来问我“哥,这道题能不能帮我解一下,什么什么的。”我绝对会斩钉截铁的说“不能。”可是面对朋友提出的“能不能给我列个书单”我常常不知所措。

因为合适你的好书有几个要素:你是什么样的人,目前处于什么样的阶段,读什么样的书合适。知道这些才能知道什么书适合你,什么书你喜欢读,但这些要素也只有你自己知道,他人无法准确的了解。其实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一个人对自己的了解既——自知,这个玩意别人又怎么能帮的上忙。

当然这并不是这个问题的关键,而且提问的人本身并不知道这个关键所在,他向我提问的时候,大抵上是首先出于信任,其次出于迷惘。而倘若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这我怎么可能知道?”或者“我才读过几本书,怎么敢去推荐。”的时候,对方很可能会以为我是懒得帮忙,甚至因此产生不满。

说道这里我想起一位名家曾经说过“书这个玩意儿,刁蛮的很,找他的事情别人替代不得。”尽管当我遇到好书时会忍不住向周遭的朋友推荐,可问题在于这样的推荐其实并不见得十分可靠。首先,我们自己判断可能有误。其次,我们在未来的路上可能随时推翻自己所坚信的观念(甚至一切观念)。再次,我们认为好的,并且确实也是好的,却也不见得适合所有的人,甚至我们自己。

当然淘书时遇到最可恨的障碍并不是各种各样的书托,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而是那华丽的、充斥这各种名人名字的书腰和塑封包装,这一切都让我对这本书无从下手,也让淘书有了读书人买书时本不应该有的经济风险。

其实更为关键的是另外一件事情。向别人索要书单的人,用“我时间有限,所以只看经典”来欺骗自己,掩盖自己的懒惰(当然也可能是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懒惰)──要知道获取任何有效的、有价值的信息,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去搜索、甄别、筛选、精炼、重审、再反复……找好书本来就跟找矿一样,找到了矿,并不等于已经获得财富:要勘测、开采、销售……甚至要想办法武装起来才能保护属于自己的资源。到哪儿找到现成的、炼好的金砖摆成山等你去拿?

其实,没有绝对的好书。这就好像那本确实改变世界的“足球规则手册”一样,虽然确实改变了世界而且是本好书,但它并不好看,也不适合我。重要的信息几乎总是散落在我们遇到之前根本无法想像的角落里。获得它们的诀窍只有一个,自己不停地找。在不断的失望与欣喜中锻炼自己搜索、甄别、筛选、精炼、重审的能力,在磨练这些能力的过程中点点滴滴积累自己的收获,进而再运用这些收获进一步打磨自己搜索、甄别、筛选、精炼、重审的能力……如此循环往复。

并且,如若这个过程不自己亲历,那就一辈子不大可能获得有价值的东西。那些好书、有价值的信息,会用超越你能想象的“智能”巧妙地躲过你,信不信由你。

最后,附上一篇以前转载的旧文《如何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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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如是说

   作者: Wpaengd   类别: 随笔记事

笛卡尔有着一个小说一样的人生传奇,含着金汤匙出生,就读于欧洲最有名的贵族学校──耶稣会的拉弗莱什学校,之后毕业于普依托大学,学的是法律与医学博士学位。但这个在学校刻苦学习的先贤毕业后发现自己的所学毫无用处,便背离了家庭的职业传统,变卖家产,开始周游世界。开始为其日后的著作夯实理论基础。我从心里喜欢这种人,虽然他那潇洒的生活态度是源于自信、源于他殷实的经济基础,但那自信的本源却出自他对生命的思索和领悟,四百年前的一句“我思,故我在”,依然让我对他那一直淋浴在理性阳光下的生活充满向往。

当然这篇文章的源头是在我在秋叶的“笛卡尔如是说”这篇文章的感召下开始阅读了笛卡尔的《谈谈方法》。这本书相对于《小逻辑》而言在理解上要容易许多。

与其重写一篇“笛卡尔如是说”,不如直接讲秋叶的原文照搬过来分享一下,闲话不说,上正文:

我最早知道笛卡尔是数学课,然后物理课又知道他,过去的牛人是真的牛,一通百通,你说搞数学的,23岁就看苍蝇飞,发明了解析几何,然后搞物理,玩哲学,玩得还挺好,完成物理家,哲学家,而且人家真的是玩,不是为了赚钱才去学哲学的,不像现在我们研究哲学,一开头就是马列,一结尾就是和谐,嘴里淡出鸟来了。

你看人家笛卡尔,知道哲学不好懂,说我写个谈话吧,顺便把半自传也写了,人家说,这是哲学啊!

对了,我看的这部不是《科学哲学》,是《谈谈方法》(全称是《谈谈正确运用自己的理性在各门学问里寻求真理的方法》[法]笛卡尔著),这两本的区别是,前者我看不懂,后者你也觉得可以看懂。

笛卡尔一开场就气势不凡:良知,是人间分配得最均匀的东西。因为人人都认为自己具有非常充分的良知,就连那些在其他一切方面全都极难满足的人,也从来不会觉得自己的良知不够。

这话逻辑我不太同意,不够有气势,一上来就是谈人类,眼界够大。

第一段我真正欣赏的句子是:杰出的人才固然能够做出最大的好事,也同样可以做出最大的坏事。

这句话其实反而可以解释为什么唐骏撒谎大家很生气,因为他是杰出人士,当他品行不端就有可能做出最大的坏事,这才是真正的风险。道德机制其实是防止君子犯错,而法律机制是防止小人走险,很多人不明白这其中的区别,整天瞎嚷嚷,还不如笛卡尔明白,看着心烦。

笛卡尔说:我知道,在牵涉到自己本人的事情上,我们是非常容易弄错的;朋友的评判对我有利的时候,也是非常值得我们怀疑的。

这句我又非常欣赏,太有自知之明了。

笛卡尔说:从事向别人颁布训条的人一定认为自己比别人高明,如果稍有差错就该受到责备。

怪不得我们喜欢强调以德治国,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笛卡尔说:我很看重雄辩,并且热爱诗词。可是我认为雄辩和诗词都是才华的产物,而不是研究的成果。

没错,教育不是万能的,天分你必须得承认。

笛卡尔说:我考虑到对同一个问题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看法,都有博学的人支持,而正确的看法却只能一种,所以我把仅仅貌似真实的看法一律看成大概是虚假的。

笛卡尔说:我下定决心,除了那种可以在自己心里或者在世界这本大书里找到的学问以外,不再研究别的学问。于是趁年纪还轻的时候就去游历,访问各国的宫廷和军队,与气质不同、身份不同的人交往,搜集各种经验,在碰到的各种局面里考验自己,随时随地用心思考面前的事物,以便从中取得教益。因为在我看来,普通人的推理所包含的真理要比读书人的推理所包含的多得多;普通人是对切身的事情进行推理,如果判断错了,它的结果马上就会来惩罚他;读书人是关在书房里对思辨的道理进行推理,思辨是不产生任何实效的,仅仅在他身上造成一种后果,就是思辨离常识越远,他由此而产生的虚荣心大概就越大,因为一定要花费比较多的心思,想出比较多的门道,才能设法把那些道理弄得好像是真理。

笛卡尔说:可是,我在学生时期就已经知道,我们能够想象得出来的任何一种意见,不管多么离奇古怪,多么难以置信,全都有某个哲学家说过。我在游历就已经认识到,与我们的意见针锋相对的人并不因此就是蛮子和野人,正好相反,有许多人运用理性的程度与我们相等,甚至更高。我还考虑到,同一个人,具有同样的心灵,自幼长在法兰西人祸日耳曼人当中,就变得大不相同;连衣服的样式也是这样,一种款式十年前时兴过,也许十年后还会时兴,我们现在看起来就觉得古里古怪,非常可笑。由此可见,我们听信的大多是成规惯例,并不是什么确切的知识;有多数人赞成并不能证明就是什么深奥的真理,因为那种真理多半是一个人发现的,不是众人发现的。所以我挑不出一个我认为他的意见比别人更可取,我感到莫奈何,只好自己来指导自己。

笛卡尔说:我知道,法令多如牛毛,每每执行不力;一个国家立法不多而雷厉风行,倒是路不拾遗。所以我相信,用不着制定大量规条构成一部逻辑,单是下列四条,只要我有坚定持久的信心,无论何时何地决不违规,也就够了。

第一条是: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决不把它当成真的接受。也就是说,要小心避免轻率地判断和先入之见,除了清楚分明的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放一点别的东西到我的判断里。
第二条是:把我所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
第三条是:按次序进行我的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那些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
最后一条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量全面的考察,尽量普遍的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

非常好的方法论,到现在都有指导意义。

笛卡尔说:永远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愿望,不求改变世间的秩序。总之,要始终相信:除了我们自己的思想以外,没有一样事情可以完全由我们做主。所以,我们对自身以外的事情尽了全力之后,凡是没有办到的,对于我们来说,就是绝对办不到的事情。我觉得明白了这一点就可以消除痴心妄想,凡是得不到的东西就不要盼望将来把它弄到手;这样也就安分守己、心满意足了。因为我们的意志所要求的,本来只是我的理智认为大致可以办到的事情,如果我们把身外之物一律看成由不得我们自己作主的东西,那么,在平白无故地被消除封邑的时候,就决不会因为丧失那份采地而懊恼……不过我也承认,一定要经过长期训练,反复思考,才能熟练地从这个角度去看万事万物。我相信,那些古代哲学家之所以能够摆脱命运的干扰,漠视痛苦和贫困,安乐赛过神仙,其秘密主要就在于此。因为他们不断地考察自然给他们划定的界限,终于大彻大悟,确信除了自己的思想以外,没有一件东西可以由他们作主,确信只要认清这一点就可以心无挂碍,不为外物所动;他们对自己的思想作出了绝对的支配,因而就有理由认为自己又富又强,逍遥安乐,胜过所有的人,别人不懂这种哲学,不管得到自然和命运多大优待,还是不能支配一切、事事如愿以偿的。

这道理我能理解,也能接受,就是要每时每刻都这么想,的确需要长期训练。

笛卡尔说:我发现,“我想,所以我是”这条真理是十分确实的。

我发现过去我对“我思故我在”理解是错误的,不是我思考所以我存在的意思,是我想,所以我起作用了,因为我在,因为我思想,对思考的对象起了作用,所以我才是一个本体,否则即使对象都存在,你没有思考过,如何证明你起了作用?简直是量子理论嘛。

笛卡尔说:理性指示我们:我们的一切观念或看法都应该有点真实的基础……理性又指示我们……真实的思想一定要到醒时的思想里去找,不能到梦里去找。

笛卡尔说:这并不是说我聪明,比我聪明万倍的人多得很,可是要想透彻理解、全面精通一样东西,跟别人学还不如自己发明。

笛卡尔说:藤萝是决不会比自己依附的树爬得更高的。

笛卡尔说:要知道,别人花二十年工夫想出来的东西只要告诉他们两三个字,他们就立刻以为自己在一天之内全都知道了;这种人越聪明,越机灵,就越容易犯错误,越不能发现真理。

其实这本书真正难懂是附录四,你能看到神为什么存在的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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