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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我们走在追求真理的路上

   作者: Wpaengd   发表在: 一日一席谈

上篇文章一出果然引来骂名,说我已经成为御用文人了。“言论自由”确实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但很多同志对此理解并不深入。比如,“荒谬言论”能否享有言论自由呢?这个问题,是人们常问的一个问题。如果不加思索的回答,“荒谬言论不能给予言论自由!”恕我直言,这样你立刻就掉入了一个怪圈中,也就曲解了我上篇文章中的意思。这个“怪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是“荒谬”言论,使你能事先剥夺他的言论自由?我想除非你能大言不惭的宣布自己是“洞察一切”的神仙,上位说出就能判定言论荒谬?否则,你只能调入无法自圆其说的“怪圈”。

我在此仅仅是为了提醒人们一个尝试,某一言论在没有公之于世前,无法判定其荒谬与否,无法判断其是进步还是反动。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说的言论自由,也就是毛泽东所提倡的至理名言:百家争鸣。

追求真理是人类必须要摸索进行的道路,但是目前我国社会基层的接受能力是否能承受住言论自由的负面效应所带来的影响,而向正确的方向发展?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虽然这三十年来有明显的进步,但还是薄弱的很。

但还是应该抱以乐观的态度,不能再以陈旧的眼光来看待目前的中国。从十教授上书,到大火民间媒体第一时间报道,无不看出了言论自由的进步。应该说,这三十年来,中国人的最伟大的精神成果是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这个精神成果,一切其他成果都无从谈起。其中的关键词是两个:一是实践,排除任何权威;二是唯一,排除其他标准。于是我们懂得了言论相反的言论是什么言论;更懂得了如何依靠言论自由,去实现中国人民对真理的追求,去保护中华民族的安全、健康的进步与发展;绕过我们曾走过的路——点滴的进步也要付出巨大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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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comment

1985shrek
 1 

第一次评论。谢谢。

02月 11th, 2009 at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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