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馆这个词最近确实是经常出现在我的生活之中,虽然现在咖啡馆已经开满了大奖南北,对于新新人来来讲它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我今天在咖啡馆左手有一对年轻人,从开头就谈论着光谱与光反射,起初我以为两位是某光学物理界的牛逼人物,最后得知人家俩是玩相机的。
以上这些都是废话,现在正题我右手边坐着一对老少配。一中年男子侃侃而谈改革开放三十年,在他身上发生了多多大的巨变。对面坐着的小姑娘一副看伟人的眼神仰望面前这位在某个领域已经惊人成功的有为男士。这个男人大概已经五十左右,倘若四十一二的话,那应该是公务员中的小领导,总之,给人的印象是统一的,有点秃顶有点风度但滔滔不绝。人家必定点的是咖啡,多半是蓝山而且必然会去吹嘘自己喝过苏门答腊岛那著名的猫屎咖啡(Kopi Luwak)。如果不是怎么会上了年纪又有份年轻的西化的心?至于小姑娘,不管是18还是28,肯定不是为了享受一杯香浓的咖啡,不然不会在咖啡馆和一个老男人浪费一个下午。可能这一个下午对小姑娘的冲击是巨大的,在她那平庸无奇的人生中,终于认识了一位成功人士,虽然头发有点花白,脚步有些踉跄。总之在我看来他们要干一些跨界的事情。
中年的可怕之处并不是夜里要起来上厕所,而是在KTV里看着天书般的歌单傻笑。他全方位压倒性的来临,但却偏偏如春风般润物细无声的悄悄的从各种细节上吞噬着你。既然针孔大的漏洞都可以让一个气球爆掉,那么为了一根白头发恼火一整天也是情有可原顺理成章的。说不定你已经开始向上面那位中年男子一样开始喜欢小姑娘,你的目光渐渐的对阳光下那紧绷的身体曲线和充满活力的青春动弹不得,就算你没有产生猥琐之情,也难免感叹一声年轻真好。
其实世界上最严肃的老头基辛格说过“权利是最好的春药。”老男人炫耀的多半和他的权利是分不开的。喝着他的咖啡,他会将一切说的都很轻松,他的关系很多,足以帮助小姑娘解决一份工作,找个好生计。于是小姑娘的人生一半就要攥在他的手上,这时候你自然而然的就要流露出一种我好崇拜你的眼神。接下来老男人要轻巧的提出,钱对于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他都这么老了,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如果不是他放手,现在早就赚的多得多。但是供养小姑娘的生活,对他当然一点问题都没,只要小姑娘有困难,一定要找他。事情到此基本上就结束了,小姑娘大概觉得上天终于对她公平了一次。
不过话说回来了,我记得曾经看到过某篇文章说现在老男人已经不屑于跟小姑娘发生实质性的关系,他们更高兴称自己为“ED”男。对于实质性的关系和小姑娘的崇拜来说他们更喜欢后者,和太极推手一样你来我往的柏拉图似的感情。这话或许有些差池,因为送上门的细皮嫩肉,谁能放过?
我有一关系比较好的老大哥某天突然问我们现在都穿什么牌子的衣服,他看着自己一柜子的黑白灰已经觉得憋闷,想买几套鲜艳的颜色搭配着穿。而且他已经开腻了那辆黑色商务,问了问我宝石蓝的奥迪A5舅舅能不能搞到。我当时就笑的不行,我说“不错,穿的潮点再换个扎眼的跑车,那您接下来就要交往个小明星或者女大学生了。那么我提前祝贺你正式步入中年危机。对此他感到愤愤不平,对我则是乐呵呵说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并且嘱咐我千万不要说给嫂子听。虽然当时是玩笑,但他却在之后立刻停止了更换衣服和跑车的计划。
不过后来想想其实也对,他现在已经四十二了,眼看就是奔着五十去了,一把年纪要是突然觉得该享受人生了,或者觉得前几十年都从未真正的生活过,那确实是带了种暮色心态,拼命的抓住一切想让自己感觉下年轻的鲜艳色彩。我的这位大哥的牛逼之处恰恰在于他能很快的洞悉生命中那些个尴尬事,不会轻易的就被“只要心理年轻就会一直年轻”这样的鬼话所忽悠,反而更倾向于什么年纪做什么事。现在反倒是他经常跟我开玩笑说“我还没买跑车,也没喜欢什么女大学生,这是不是说明我的中年危机还没到?”我们当然是大笑,然后我也就只能回答“看看您脸上的那颗傲然挺立的青春痘,完全可以相信您有着无限延长和放大的青春期。”
不过那些跳跃在中年危机的里的老男人在充斥着高级享受的咖啡馆中一个下午的坐下来,花销最多也就是百元上下。说实在的,我要是老男人,我也愿意用100块钱买小姑娘崇拜的眼神,说不定还有送上门的好生意。
当然了,上面的全是醉话,大家全当看个乐吧
其实下面一切都是由某个人给我复述了俞敏浩老师在同济大学演讲时说的两句话,和一篇短文,所以下面的一切文字当然是断章取义,你要不愿看我也不拦你。
“我是一个特别热爱生命的人,走路连蚂蚁都不敢踩,我想踩死那只公蚂蚁,那只母蚂蚁怎么办?我吃鱼都不敢吃,吃了那条母鱼那公鱼该多痛苦啊,所以我一般不吃鱼,要吃吃两条。”
——俞敏浩 于 同济大学
这句让他觉得“很好很受用”的“其实很幽默”的句子,却让我觉得“很傻很装B”。尽管小生眼睛可能比俞老师更加接近地面,但我不相信我能看清地上的蚂蚁,更别提公母了,哦对俞老师戴眼镜。
再接着说吃鱼,那我就更无语了。小生这懵懵懂懂活了二十几年,虽说不是顿顿吃鱼,但总也吃了有几百上千条了吧,可见俞老师这令人发指的洞察力,连鱼的公母都分的清清楚楚,而且还细心的想到去为物种性别平衡而尽一份微薄之力。说到这里,小生突然想到某辛辣文人一句妙语用在这里异常合适:
“您娶了个女人,心里也会想,我娶了这个女人,那另一个男人该多痛苦啊,所以你一般不娶女人,要娶就娶一男一女。”
——某某某
想到这里,小生心中对过去的帝王肃然起敬,原来他们才是这个性别平衡学科的鼻祖啊!他们先是在后宫合法禁锢了三千佳丽的同时又果断的阉掉了三千个男人,这难道在性别平衡上不是一个明智之举么?俞老师果真是万千学子的精神领袖啊,在这个问题上与历代的帝王的想法不谋而合,可谓英雄所见略同。
身为昔日的学子,我必须要从行动上坚决贯彻“精神领袖”俞老师的“一般不吃鱼,要吃吃两条”严谨生活作风。但是说回来了,关于一次吃公母两条鱼这个严谨的技术问题,让小生实感头大。抛开一次买两条鱼这种容易解决的经济问题后,真正立在我面前的大山是如何习得俞老师那令人发指的洞察力,去分辨公母后再去维系性别平衡,算了这太难了。
不过话说回来,少了条木鱼,公的真的会痛苦么?我怀着治学严谨的作风,于凌晨两点给我的一位生物同学通了电话,在一阵咒骂之后终于得到了答案。其实大多数食用鱼类的交配场面,其实并没有俞老师想象的那么文艺,根本就不存在某个公鱼心怀非某母鱼不配的情况。而且大多数鱼都不是体内射精,所以吃鱼,除了非母鱼味不美的以外,一般不分也确实很难分辨公母。
再说说开头说的蚂蚁,也是刚才某专业生物人员给普及的知识。在路上的蚂蚁一般都是工蚁,而工蚁一概都是母的,确切的说,都是不发育的雌性。公蚂蚁都在窝里窝着,以和蚁后交配为主要工作,因此走路踩到工蚁比踩到狗屎的几率要低的多的多。
那么请俞老师您就歇歇吧,公蚂蚁我看您走路的时候是踩不着了。

《教授与疯子》是英国作家西蒙·温切斯特所著的关于《牛津英语词典》(The Oxford Enlish Dictionary , OED)的编纂的故事,抑或说是为纪念背后那些为这本至今最好的英语词典作出杰出贡献而至今却仍默默无闻的英雄们所写的书。而本书的主角之一W. C. 迈纳 (W. C. Minor) 医生这是这之中贡献最为杰出的一位英雄。
在谈论正题前,先让我们来回顾下英语世界里辞典的历史。
在莎翁书写他的那些辉煌杰作时,他手头并无任何现代意义上的“辞典”,他无从查询单词,也无法验证自己的拼写是否正确。所以,可以说莎士比亚确实是一位少有的天才。塞缪尔·约翰逊所编写的辞典,大概是有史以来第一部最像样的《英语辞典》。但约翰逊更像是一位文学家,而非辞典学家,他的辞典中的词条文字有趣,有些颇有后世“魔鬼辞典”的味道。
像莎士比亚这样的单词天才来说对字典的需求并不是很大,而对于广大的英语使用者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东西。然而当时虽然有约翰逊所编纂的《英语词典》,但他过于主观完全是从自身出发,筛选掉自己不喜欢的,改掉自己不愿意看到的。譬如,有一位很有声望的贵族老爷切斯特菲尔德爵爷在约翰逊编写辞典前只肯给他10英镑的赞助,但在辞典出版后,到处向人暗示自己为它所尽的许多努力。这令约翰逊十分气愤,在 Patron词条的定义里,写到:“一个坏蛋,支持别人半心半意,而要谄媚做回报。”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于1857年查理德·切尼维克斯·特伦奇(Richard Chenevix Trench)提出了一个简单而又鲁莽的工程——把所有英语词汇。每一个字,每一点细微的差别,每一点意义、拼法、读音上的差异,每一个词源演变的转折,每一位英语作家可提供的阐释词义的引语,都编纂入词典工程。而这个工程便是《牛津英语词典》的前身《按历史原则编纂的新英语词典》(A New English Dictionary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这个工程构想可谓不知天高地厚,勇气大得不可思议,怀着伟大成就的希望,也冒着惨重失败的危险。但是,这是生活在一个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也许在近代史上,除了它以外再没有任何时代更适于发起这样宏伟的工程,而这也许是他能够按时沉重起步的原因。
1858年他们总算迎来了他的第一位主编赫伯尔·柯勒律治(Herbert Coleridge)在期间不止一次的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危机似乎难以消解,整个视野险些付之东流。还遭遇了无数的争议和延误。在三个主编,一个早死,一个无为,但最终在本书另外一名主角教授的扮演者詹姆斯·奥古斯都·亨利·默里(James Augustus Henry Murray)这位曾经教牛学拉丁语的“疯子”的领导下步入正轨,在许多首先提出构想的大人物早已长眠墓地的71年后还是完成了《OED》的编纂。
下面来说说书中的俩位主角,迈纳医生是一个活脱脱的真疯子,他是个公认的美国精神病杀人者。而正是这个现代意义中的“妄想症”患者,单凭一己之力为《OED》一万两千多条引语。而在他住在精神病院的几十年中,这个在外人看来疯狂的工作,却让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让他感觉到了他又一次融入了社会,而这疯狂的工作便是他的良药。
默里则是一位抱着对知识那种疯狂的渴求,完全靠自学成才的苏格兰人。一生坎坷,但完全没有磨灭他对学识的追求
总体上上来说这本书主要在讲《OED》背后这两位“疯子”的故事,其叙事方式有点像历史书,整体上并不适合当今的快节奏阅读,与第四章开头的词汇「Sesquipedalian」的隐含意思一样–冗长,但由于篇幅较短还是值得阅读。
时间太长没有更新过日志了,这导致我对博客更新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反思。我发现并不是因为懒而没有去更新,恰恰相反还经常会有更新的念头和文章构思在脑海中出现,而阻碍那些构思和年头成文的因素记忆力与时间的安排,往往每次出现一些成文的关键点时我正在忙其他的事情,等到忙完准备去写些什么的时候却忘了之前那些个灵光一闪;另外一个则是因为懒惰而造成的阅读量下降,使得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去写的东西;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对博客内容的自律,对自己要求所有发表在上面的东西必须成文,必须有根有据,好像博客创办之初的意义已经完全不在,好像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自我炫耀的场地。所以我准备捡起来之前那个一日一席谈,用一种逼迫的方式每天都来写点什么,新书推荐、电影评论等等都不需要攒到一定篇幅再来发表。
某南方选秀节目的负面风云人物终于被淘汰,当晚看了这个关键的重播,加以零零散散断断续续的某几个评委对其的评价,我终于忍不住打破我之前为我博客定下的潜规则“不追、不捧、不拾人牙慧”。那么正题开始,以某个评委的点评开始:
“……你歌词的创作能力实在是太强了……”
我总与理解起来为什么这般人类可以火,因为中国人(此处特指汉族)听歌和听音乐是完全两码事。音乐首先有三个很重要的元素,比如绘画点、线、面,这刚好对应音乐有节奏、旋律、和声,点对应节奏,线对应旋律,和声则对应面。我们先来看美国的黑人音乐R&B,是节奏为主旋律为辅,没有和声;中国汉族的音乐刚好与之相反,旋律为主,节奏为辅一样没有和声,而欧洲的节奏、旋律、和声他们相辅相成比较平衡,这三个直接代表了他们每一个民族音乐进步的程度。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音乐的旋律是最重要的,如果你只给他听节奏没有旋律基本不会有人接受,你给他听苏柏教堂的和声他们听不懂,就如若干年前有一个印象非常深刻的新闻,某丹麦著名男女和声表演引来台下嘘声阵阵,以至于演员差点无法正常进行表演,更能打动他们的仅仅是旋律,比如戏曲只要一个单旋律,其他都可以不要,而西方则绝对不可能。所以音乐本来必须要有的元素,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变成了目前我们的审美。
当然这上面说的都是听音乐,那么听歌呢?这就到了我本文的主题“汉族人不懂音乐”为什么这样讲?汉人音乐的最鼎盛时期的是唐宋,而我们常常吟诵的宋词便是当时唱来听的,而词牌名则是这首词的曲调,一首《虞美人》就可以填三千多首词,所以当时的文人骚客对于歌曲的欣赏只是内容也就是歌词,对于曲调基本可以毫无要求。
不过这说的都是古人,现代人呢?看看那首火的大街小巷的《两只蝴蝶》和最近争议无限的《狮子座》都是一个“咚咚锵、咚咚锵”的秧歌调毫无节奏可言,听者却悠然自得,这不全因为他们听歌得只是歌词,想到这里我便可以坦然接受曾某人不可理解的爆红——汉人听歌只听歌词……
正思量着友人写条新的好友印象,突然想起来一条有趣的谜语,这个谜语是这样的谜面:异地恋——打一成语。我想我的这位朋友能非常迅速的对应该条好友印象为谜底『鞭长莫及』。是的,这样的新同居时代里城中埋伏着无数待发掘的俊男美女,看别人成日如连体婴一样秀幸福和恩爱,自己却非要舍近求远,为了一场性爱要跨越千山万水,那真是件高成本和揪心的事。
我的这位朋友,他爱上了一个远在大洋彼岸的姑娘,在感情最激烈的时候,此人的电话不是『正在通话中』就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每天准点若干个小时的电话粥发起人,不是他就是她,而且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以至于他的朋友都看不下去了,说:你俩的电话费加起来的话费完全可以付辆车的首付了,你要是找个本地人和至于如此呢!可是人家当然觉得爱情价更高。有什么现实可以阻碍两颗相爱的心呢。
说起异地恋,身边的例子越来越多。一是因为社会较以前开放程度不知道大了多少,二是因为网络时代的通信便利更加推波助澜。谁没有个要好的异性网友啊,谁还没有冲动想飞去某地见个面的时候呢。更何况缘分这事很难说,你不知道在那次旅行或公务行程中就有可能一见钟情。总之机缘巧合就爱了,那怎么办?
在我的异地恋时代,网络尚且局限,和同程爱情相比,我们无意付出了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煲长途电话的,可以把电话费打出四位数,手机打出三位数的手机卡(每张手机卡欠费若干百元);还有情书,普通信件不够解恨、不够迅速,两个人相互发短信,短信账单能从走廊这头拉倒对面再折回来……
现在环境不一样了,俩人可以同时挂在QQ、MSN、飞信、Skype等一切即时通讯工具上,也可以随时电邮或者Twitter记录下当下心情作为呈堂证供,当然还有视频聊天,高兴了玩一个脱衣裸聊也真是情趣啊。
只不过啊,所有爱情都会落在实处。异地恋的开始会有一种浪漫到不真实的感觉,就好象我们看过的无数电影一样,两个人怀揣一颗激荡的心,飞越了陆地和海洋相聚。他们出没于当地的经典恋爱景点,在酒店的房间里享受着某种灯火辉煌而上升的性爱——可是跟那些同城情侣比起来,他们的性爱更像是饲养场里喂养的伙食,是定时定量给予的。很快,那种浪漫消退下降,就好象我之前的一位朋友,他们每周五一放假就直奔机场,不久,他们见面的次数从一周一次变成了一月一次,之后两个月一次,每次更像一个纪念日。当爱情和性变成了一种仪式的时候,他就偏离了自己的初衷,然后,上升与精神,消散于现实了。
因为距离,有时你很那发现对方性格的另外一面及本土化的特征,更那说你了解他的生活方式。在无数次刻骨铭心的想念之后,这可能会导致现实中的心理上的巨大落差。
所以这更像是一种心心相映的爱情,在精神层面上,他们可以得到极大的满足,而失败的恋情无一不是被现实挫败。要么就是两个人能力太过欠缺,换一个地方很难适应生活或者经济条件不允许;要么就是他们都太过高杆:在各自的城市里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基础和事业,抛下根基从头再来无异于淮北为枳。他们就是阿喀琉斯,脚踵离开了自己的土地,就一切都不可能了。